水量:年均降水量大于800毫米的地区 ,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升; 年均降水量不足800毫米的地区, 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20升。
水质:千吨万人有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—2006)规定,千吨万人无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GB5749宽限规定;千吨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,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、无异色异味、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。
用水方便: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、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,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。
执行部门:县水务局